扬州市公共中心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比价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扬州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北临鸿福路,南临上方寺路,东临黄金坝路,总用地面积约19354.95平方米,基坑总面积约6900平方米,支护周长约400米,基坑采用二级放坡,局部采用型钢排桩支护,基坑普遍开挖深度约6.0米左右,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总建筑面积约27500平方米,拟建八层建筑。

二、技术要求:

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4、《建筑物沉降、垂直度检测技术规程》(DGJ32/TJ18-2012)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三、工作内容:

1、基坑监测工作内容: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基坑需进行坡顶水平、垂直位移监测、道路沉降、地下水位监测,监测频率按三级基坑的监测频率执行,监测周期从基坑开挖起至基坑回填止。

2、建筑物沉降观测工作内容: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沉降观测在基础浇筑至±0开始布点并基准观测,以后每施工一层应观测一次,主体工程完工后期间每个月观测一次,工程竣工后第一年每3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6个月观测一次,直至连续二次半年沉降量不超过2mm止。

四、工期:

本工程监测工作预计2019年4月开工。

监测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五、资质等级要求:

①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

③拟派监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④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

按提供的附件“扬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基坑监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报价表”进行报价并总价包干。其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万陆仟捌佰元整(¥1068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该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进退场费、监测基点埋设费、监测点埋设费、监测费、资料整理费、出报告费、工程验收配合费、水电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

七、付款方式

地下室封顶并基坑周边回填完成及所有基坑监测资料移交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7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90%,监测结束至所有建筑物沉降观测资料移交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付款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投标报价书应附如下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投标人法人签字盖章);

(2)拟派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2月-2019年2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养老保险必须显示企业名称、缴纳保险人姓名、个人社会保障号、缴纳月份以及社保部门红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报价表(投标人法人签字盖章);

(6)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九、比选方式及原则

投标比价文件收到后,对投标比价文件进行评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比价中标单位。若比价招标文件发布次数达到两次,且潜在的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招标人有权进行议价模式。

十、定标

招标人依据对比价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排名情况,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提交方式:文件按要求密封,直接送达。

2、提交地点: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联系人:赵秀文联系电话:17625855816

4、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日11:00前。

5、参加投标企业的文件一概不退。

20190327扬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报价表.doc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