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发[2017]26号)精神,根据《扬州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扬国资[2017]38号)文件要求,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编制本指南。

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集团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交通产业集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

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公司依法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

二、公开渠道

1.“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yzjtcyjt.com);

2.“扬州交通产业”微信公众号;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申请渠道。

(一)各信息产生部门是履行主动信息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按以下规定履行公开程序:1、部门发起人通过OA办公系统“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依次提交本部门、审计与法务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批。2、所提交公开信息批准后,由办公室在公司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发布;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主体部门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给申请人。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开申请。填写《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1、邮政寄送。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集团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西区行政商务中心3号楼,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办公室)信息公开负责人(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5100。

2、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在传真件上须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514-87806665。

3、电子邮件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在邮件上须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箱地址:jtcyjt@vip.163.com。

五、监督和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建议,会同纪委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集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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