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关于公交专用轮胎合格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中个别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原轮胎规格215/70R17.5,现修改为215/75R17.5;
2、招标文件(P11)中评分标准原“三、商务部分→3、质量保证方案”:
投标人承诺的轮胎质保行驶里程不得低于15万公里,未承诺或不足的作废标处理。
以15万公里为基数,满足15万公里的得5分,每多1万公里得0.5分,满分10分。
现里面增加一项内容为:投标人承诺的轮胎质保行驶里程超过15万公里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