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一、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公交车零部件采购项目车载自动灭火器标段,因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三年,采购总额按照实际发生量分次结算,原报价表调整如下: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车载自动灭火器报价单 |
|||||||
序号 |
货品名称 |
货品规格 |
单位 |
年发生量(只) |
品牌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碗型自动灭火器 (电启动) |
干粉300g |
只 |
766 |
|
|
|
2 |
碗型自动 灭火器(自动) |
干粉300g |
只 |
270 |
|
|
|
3 |
柱型自动灭火器 |
干粉300g |
只 |
258 |
|
|
|
总计(元)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报价包含产品运输、保险、施工等相关一切费用。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不需装订,投标时请单独密封递交。
5、单价报价为到交货地点的交货价格(含税)。
二、其他各标段报价表备注中“5、投标报价为参考价,签订合同二年内的最高限价,在供货期内不得超过此价格”,此项取消。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