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出抓好当前高温炎日气候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所属单位:


7月中旬以来,我市出现前所未有的持续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市最高气温仍将维持在37℃左右,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8~39℃,并伴有局部强对流和雷雨大风天气,这给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为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切实保障广大员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突出抓好当前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责任


连日来,全国多地高温天气已达到了“灾害”级别,7月30日,国家气象总局已签署了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Ⅱ级应急响应命令。这是高温应急响应的最高级别,也是2006年《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使用后,国家气象总局针对高温所发的首个Ⅱ级应急响应。为此,我司要求各单位要从维护全系统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当前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夏季高温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专题部署和落实当前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单位要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加强监管,全面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制,配备适当人员,落实必要的经费和技术装备,切实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对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督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全面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和扬交集发[2013]2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开展一次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并突出以下重点部位:


一是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企业的安全检查。要强化系统客运、公交、旅游出租、渣土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处理好高温气候条件下的自我休息与安全驾车的关系,确保安全行驶。加强各类营运车辆车况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高温车辆自燃或油、气泄漏引发的交通事故。


二是加强对港口装卸行业防暑降温工作的检查。港口装卸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企业生产现场的劳动保护、防暑降温措施的全面大检查。对现场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基层单位和班组,要责令立即整改。要督促基层单位严格执行高温期间户外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高温期间禁止延长职工工作时间;气温超过35℃时,不得在中午11:00~15:00组织露天作业,防止中暑事件的发生;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的,每天应适当缩短工作时间。要改善高温作业环境,配备30℃以下的临时休息室,增加工间休息时间与次数,提供必要的降温保健用品,确保高温岗位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严防热射病的发生。


三是要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西部客运交通枢纽、港口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抓好高温季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和督查,特别是要监督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好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高温作业避让规定,气温超过35℃时,每天11:00~15:00不得安排职工在阳光直射下作业;气温超过38℃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


四是要继续严防高温季节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对各大物流市场、危旧房屋、户外广告、各类临时性建筑的安全检查,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在防范高温灾害的同时,切实加强防汛抗台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台风、暴雨袭击,引起雨水倒灌,墙体、坑壁坍塌而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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