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交集发[2012]34号
关于成立集团公司“四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处室:
为切实加强对“四项排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四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为民
副组长:王宁生、张 伟
成 员:李小军、吴忠俊、张啸唯、杨 飞、张 斌、
龚宇峰、王永富、钱俊莉、管有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王宁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宇峰、钱俊莉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