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集团公司“四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扬交集发[2012]34号



关于成立集团公司“四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处室:


为切实加强对“四项排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四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为民


副组长:王宁生、张  伟


成  员:李小军、吴忠俊、张啸唯、杨  飞、张  斌、


龚宇峰、王永富、钱俊莉、管有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王宁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宇峰、钱俊莉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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