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


夏季来临,汛期将至,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3]8号)以及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扬国资[2013]2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司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夏季高温和汛期历来是港口装卸、道路运输行业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汲取行业内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靠前指挥。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避险撤离、安全监测等防范应对措施和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配备适当的人员、落实必要的经费和技术装备,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全系统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主要领导,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根据夏季高温和汛期特点,完善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对事故易发领域的安全监管。一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单位要与气象、水利、海事、公路等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加强协调联动,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二是加强码头设施、港口装卸运输设备检查。对港口各类大型机械设备、防洪设施、仓储货站、在建工程等重要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防因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加强营运运输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营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渣土车、经营承包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严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长途客运车辆运营的实时指挥和监控。发挥GPS监管系统和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向驾驶人提供气象和路况变化情况,为车辆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五是严格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防运营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六是加强客运站、港口码头、物流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治,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和设施要停业整顿或取缔。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员工自防自救和组织疏散的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七是对所辖户外大型广告牌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及其附属设施,督促广告设置单位拆除或进行加固,避免雷雨、大风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八是完善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应急演练,力争在灾害性天气到来时,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紧密部署,集中开展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抓好“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风、防雷电、防触电、防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夏季六防”工作,切实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工作方案,抓好部署落实;按照全面、细致、深入的要求,集中开展一次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集团公司将于6月下旬组织集中督查。


四、改善条件,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以人为本,合理安排好高温期间员工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要加强驾驶人员、高空行吊作业人员身体状态、作业环境的检查和监控,防止因中暑、疲劳及身体不适等引起的各类突发伤亡事故;对高温、潮湿、闷热作业场所要切实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等措施;对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确保生产安全。同时,要组织开展一线“送凉爽”慰问活动,使暑期职工生活和企业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


五、强化值守,确保安全度夏度汛


主汛期期间,各单位要强化应急保障和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搞好日常演练,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加强救援力量,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指挥,科学安全施救;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通畅,确保安全度夏度汛。


二O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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