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扬交集发〔2011〕42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两节”及春运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1〕79号)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春运工作平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双节”和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所属单位要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二、抓好落实,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排查客运生产、港口装卸、仓储运输、物流市场、车站、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要害部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务求立即整改到位。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

      (二)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强化对企业各类机械设备、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维修,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车辆“带病”运营;二是强化中、长途客运车辆GPS的安全监控和当地气象资料的采集处理;三是强化长途客运车辆、承包、挂靠车辆安全隐患的专项检查,杜绝“三超一疲”等违章违法行为发生;四是强化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应急防范演练,全面做好防灾物资、工具的准备,着力增强从业人员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五是强化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客运站要履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检查制度。六是强化对营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技能,特别是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三、健全机制,严格防范,杜绝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等气候下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提前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防风等工作。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四、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双节”和春运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请各单位将“两节”期间值班安排表和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分别于2012年元月1日前和2012年2月20日前报我司企业管理处(电话:87806653、传真:87806653)。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报:市安监委、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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