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交集发〔2011〕10号
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意见
各所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推进“三个扬州”建设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核心,始终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切入点和主抓手,以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原则,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在前两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在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强化措施,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设上再上台阶,在致力创新创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寻求突破,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解决系统内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基础建设,全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保障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一岗双责”制度,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持安全生产大局的稳定。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落实《扬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生产经营总布局,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分管负责同志要密切关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事故预警和分析,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要认真分解落实年初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严格执行事故通报制度。通过风险抵押金制度的有效实施,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奖惩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执行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以及少数不负责任、不抓落实的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4、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深化“安全百日赛”活动、“安康杯”竞赛和安全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继续推行“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面宣传和报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5、继续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长效,进一步加强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和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坚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定期上报工作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不断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6、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教育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工作。多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对新进人员安全培训,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7、加大安全投入。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8、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加强技术保障手段的运用,应对突发事故做到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制定工作意见,层层宣传发动,强化组织领导。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安排。
3、检查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组织系统内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
4、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活动成果,迎接市安委会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特成立“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工作小组。组长:黄为民,副组长:王宁生,成员:张伟、时雨、李小军、张啸唯、杨飞、施胜华、王永富、龚宇峰、钱俊莉、赵松柏、耿武、管有正。“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处,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订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意见报集团公司。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抄报:市安监局、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