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干部廉洁从业行为,集团纪委积极探索,为集团党委管理的59名中层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设置了干部廉政动态监督的“记录仪”。
近期,集团纪委根据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实施了《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管理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廉政档案涵盖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信息和廉政信息等11项内容。其中个人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入党时间、现任职务职级等;工作信息包括工作简历、任职时间等;廉政信息包括年度述职述廉情况、参加廉政教育情况、谈心谈话情况、信访举报情况、接受组织约谈、谈话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违纪处理情况等。同时,突出动态化管理,在全面收录廉政信息的基础上,对提拔使用、职务调整、违纪处理等情况进行随时补充。定期收集、检查、更新,做到廉政档案可查、可追、可用。此次为集团党委管理干部设立的“体检表”和“健康卡”,对于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体现客观、公正、透明的廉政监督评价,同时有利于构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工作向纵深发展。
廉政档案建立以来,集团纪委已利用干部廉政档案这一平台,就集团两名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和今年“庆七一”评优评先征求廉政意见函,出具了回复意见,切实发挥了集团纪委日常监督的最大实效。(纪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