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的公众具有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公司对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30000万元
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块位于扬州市蜀岗瘦西湖风景区内,扬州市上方寺路以北、黄金坝路以西、鸿福路以南、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东。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工程拟建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扬州市皮肤病医院,12320卫生热线管理中心四大功能组合建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354.95m2,规划总建筑面积2672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220m2,地下设备用房1500m2,人员隐蔽工程和药品库4000m2。
项目建成后,北楼1-2层为扬州医学检验中心,3~8层为实验室;南楼1~5层为扬州市皮肤病医院,预计开放床位100张,6~8层为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南楼与北楼之间的裙房1层为预防医学综合门诊部,2层裙房为12320卫生热线管理中心、办公区、会议室及员工餐厅。
项目预计2020年10月投入运行,运行后共有职工205人(医疗人员175人,办公、后勤人员30人),预计每天接受病患人数200人数,年平均就诊人数约7万余人次。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凌主任
联系电话:1385272006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情况
评价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0号国际贸易中心办公楼13楼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8-85783027
邮箱:jslygc@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进行工程现场勘查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建设项目的基本资料。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建设单位: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