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852210987
二、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8-85783027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拟建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扬州市皮肤病医院,12320卫生热线管理中心四大功能组合建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354.95m2,规划总建筑面积2672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220m2,地下设备用房1500m2,人员隐蔽工程和药品库4000m2。
项目建成后,北楼1-2层为扬州医学检验中心,3~8层为实验室;南楼1~5层为扬州市皮肤病医院,预计开放床位100张,6~8层为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南楼与北楼之间的裙房1层为预防医学综合门诊部,2层裙房为12320卫生热线管理中心、办公区、会议室及员工餐厅。
项目预计2020年10月投入运行,运行后共有职工205人(医疗人员175人,办公、后勤人员30人),预计每天接受病患人数200人数,年平均就诊人数约7万余人次。
四、环评主要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①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区内各评价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期间评价范围内纳污水体京杭大运河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环境功能要求。
③噪声环境质量: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南侧场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西侧、北侧场界昼、夜噪声均满足1类标准要求,项目及周边地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④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好。
⑤土壤环境质量:区域土壤中各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标准。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
①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同时伴随少量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以及房屋装修阶段产生的装修废气。
②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冲洗水等。
③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④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的建筑、装修垃圾以及多余的土石方等。
(2)营运期
①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检验科及病理科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
②废水: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办公区及急门诊员工生活污水及食堂含油废水。
③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空调外机、电梯设备间、污水处理设施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噪声源声级范围为70~85dB(A)。
④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废弃油脂)。
3、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①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阶段性和区域性较明显,且所在地的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空气湿润,降水量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扬尘的影响,同时,施工过程中废气总的排放量不大,排放时间相对集中,因此建设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与周边企业的沟通工作。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公共卫生间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③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通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同时针对周边小区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可以降低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固废“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由此可见,本项目施工期各污染物经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后,仍不可避免会对其周边环保目标的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建设方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的同时,还应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工作。
(2)营运期
①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下风向地面最大小时浓度均未出现超标,对周围敏感点的污染影响较小,不会造成超标影响。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营运期疾控中心和皮肤病医院各设有一套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分别经院内对应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汤六圩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京杭大运河,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③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营运期通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后,项目东侧、南侧场界噪声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项目西侧、北侧场界噪声均满足1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固废“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由此可见,本项目营运期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其生产运作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引起区域环境质量的明显变化,区域各环境功能仍能维持现状。
4、公众参与
本项目针对周边1000米以内的公众进行调查,公众调查的程序具有合法性,调查的形式是有效地,调查的对象具有代表性,调查的结果是真实的。
5、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废气治理措施
通过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防尘管理、运输道路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清洁燃料、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少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用环保涂料减少房屋装修阶段产生的装修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②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卫生间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③噪声治理措施
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敏感点,加强施工管理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涂料桶和油漆桶可回收利用。
(2)营运期
①废气治理措施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从楼顶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集中机械排风后,由换气设备抽至地面的通风井排放;检验科及病理科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柜及生物安全柜内完成,通风柜自带活性炭过滤装置,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于楼顶排放;污水站各处理设施采用密闭装置,并对其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消毒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置,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疾控中心和皮肤病医院各设有一套污水处理装置,疾控中心及皮肤病医院产生的综合废水分别经各自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③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空调外机、电梯设备间、污水处理设施水泵及洗衣房等等设备运行噪声,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项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且多数位于地下及辅助用房内,设备机房采用吸声消声材料处理,各设备噪声通过减振、消声、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等措施;社会生活噪声是不稳定的、短暂的,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来控制。与该项目临近道路的交通噪声对该项目有一定影响,采取绿化带隔声、合理布局、安装隔音玻璃等措施。
④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委托扬州恒星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合理处置。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在了解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将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jslygc@126.com,或致电:0518-85783027。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建设项目的基本资料。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