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关西大院5号楼电力增容工程,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关西大院5号楼电力增容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
2.2 合同估算价:约112万元
2.3工期: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机关西大院5号楼电力增容工程施工(包含电力管网敷设、管网配套工程、高低压设备安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已超过5年。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4.1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11)。
4.2获取方式:1)线下获取时经办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2)线上获取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840867337@qq.com。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4:30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4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编:225000
联系人:邵祖鹏
电话:0514-87880638(转8015)、17768014521
2025年11月27日

苏公安网备32100302010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