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快速路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供电管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快速路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供电管线建设项目(JT2024003号)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扬州市快速路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供电管线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2024003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快速路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供电管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24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8.2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等)。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发东路东延快速化改造工程(包一)配套的6座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详见项目需求);万福快速路东延项目(包二共4座站台)、润扬南路和运河北路北延项目配套(包三共14座站台)的18座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50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详见项目需求,要求满足相关道路建设方的需求,与相关道路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另计)。

特别约定:因开发东路东延快速化改造工程规划建设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的路段已经完成路面建设已经完成,铺设过街供电管路、路侧海绵城市铺设管线等施工过程中,绿化、道路破坏等须中标人自行协调,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24座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供电管线建设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人须独立负责组织协调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的专项验收,并经照明管理部门专项验收合格,纳入市政照明电网。如验收不通过,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或者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

3、方式: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如供应商确定参加磋商,请被授权人于公告期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投标人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投标登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IU3ZytOMPgJY8Rvellwvw提取码:JSHC

4、售价:资料费300元/份,领取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6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可能影响施工的问题,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荷叶西路2-1号

联系人:陈通

联系方式:1385272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联系人:唐磊

联系电话:0514-89787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磊

电话:0514-8978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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