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满足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交通集团”或“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债券承销商。
二、本次发债内容
扬州交通集团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不超过270天,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偿还未来有息债务。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由4名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承销团以2名承销商为一组各承销5亿元。中标人受采购人委托,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协助采购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托管、结算等工作,确保审核通过,并承担发行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
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四、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一)。
2、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附件二)。
3、历史承销业绩(WIND数据来源,NAMFII口径)(附件三):
(1)2022年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的业绩;
(2)2022年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江苏范围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的业绩;
(3)2022年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江苏范围承销超短期融资券的业绩。
4、承销费率报价(附件四)
投标人需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
5、银企合作情况(附件五)
(1)2022年投标人对招标人(合并口径)放贷(不含项目贷)情况;
(2)2022年投标人(不含自身主承)认购招标人发行债券情况。
6、发行方案设计(附件六)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后续服务承诺等。
7、项目团队能力(附件七)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服务经验、协会沟通能力等。
8、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本项目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取4家承销商;
(2)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3)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4)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五、评审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商。
六、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邮寄给招标联络人(邮寄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接收人:刘香 联系电话:15952722500),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5月10 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邀请函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八、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请报名的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视为未报名,报名资料费300元(现金支付);
4、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以公告人解释为准;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九、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竞春、刘香
电话:0514-87591145
邮寄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招标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络人:王文文
联系电话:18260663480
邮寄地址: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三楼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