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市快速路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快速路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项目
项目编号:JT20210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扬州市快速路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进行智能化建设。本项目主要包括公交站台设备、中心机房设备、等保三级系统及快速路网视频监控系统等内容。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总体采购、总体集成实施、及项目总体验收、与采购人项目中的沟通及协调。
2、本项目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一标段、二标段。开标、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
标段 |
名称 |
数量 (座) |
预算金额 |
一标段 |
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 |
36 |
1380 |
二标段 |
智能化电子公交站台 |
51 |
1586.3 |
3、本项目预算:一标段 1380万元,一标段设定最高限价1380万元。
二标段1586.3万元,二标段设定最高限价1586.3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请各投标人按所投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所投标段名称,投标时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一标段: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标段: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智能交通类或智能公交类的单个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所提供的证明资料须能反映上述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 10 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jtcyjt.yangzhou.gov.cn/)”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96283306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原件开标时带到现场),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标段1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汇票、本票、银行保函的形式送达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开标现场(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送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户名: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95067000018150168946 |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邗江区联合广场A区8楼会议室)
七、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每标段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通
联系电话:13852725123
办公地址:扬州市荷叶西路2-1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19962510949
邮箱:962833069@qq.com
九、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体健康确认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高风险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4、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5、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年 月 日开标的采购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邮箱成功获取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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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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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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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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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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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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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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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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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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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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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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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962833069@qq.com,联系电话:19962510949)。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