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交通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荷花池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荷花池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招租项目
标书编号:JT2020003号
二、采购项目简介
荷花池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地下2层、局部3层,共有约750个乘用车标准泊位,2个机动车交通出入口和1个机动车应急出入口。建有一个地下通道与苏北医院地下停车场连为一体并设有行人应急疏散通道。
现对荷花池地下停车场负一层、负二层中间立柱面、非外隔断墙面、与苏北医院的连接通道两侧、场内层间车辆通行坡道两侧、场内墙面等部位广告位经营权进行招标(具体位置及相关要求见第四章)。
谈判最低限价:50万元/12个月;各供应商谈判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国企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谈判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广告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承接户外广告经营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等);
4、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广告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答疑:谈判人自行查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6月2日9点0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9点3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和谈判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行政商务中心3号楼北409室。
(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李晓师
五、谈判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月2日9点30分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行政商务中心3号楼北409室。
六、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晓师 电话:15861351143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21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时间要求:
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整。2020年5月29日下午5时前交纳到以下开户银行帐户。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备注项目编号
户 名:扬州市交通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账 号:403510100100182019
联系电话:0514-80985158 传真:0514-85828218
联系人:宋凤忠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本票、汇票或支票方式,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予接受谈判。)
九、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公告发布平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jtcyjt.yangzhou.gov.cn)、扬州市交通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网站(http://www.yzjttcgs.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
十、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5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止,每日9:30-16: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216。
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盖有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邮箱:570349954@qq.com),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下午5:00。如谈判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十一、其他
已报名谈判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0年5月29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送达谈判代理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216),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谈判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交通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