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火车站游客服务中心摊位招租公告


 

招租单位

扬州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招租房屋位置

扬州火车站游客服务中心内

基本情况

西边1间,使用面积约47平方米,以现场的实际现状为准。

租赁期

壹年。租赁期到期的前30天内原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没有违约前提下如想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招租人将会优先考虑出租给原承租人。

租金报价须知

门店租金报价不得低于招租人的预期,租金中均不含有关单位向承租人收的水电费、门前四包费、物业管理费及承租人经营过程中须缴纳的税金等。如报名承租人所报租金低于招租人预期,招租人则重新组织招租。

报名起止日期

20195 17日时9时始至2019 5  23 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的要求;

3、经营项目:业务办公等。

4、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6房屋二次装修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方案承租人须在二次装修前书面报告给出租人,出租人书面同意方案后方可装修。

7、因承租人承租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按一个月租金计算),直到合同期满十日内,在承租人没有违约的前提下本金(无利息)全部退还给承租人;

8出租人交按出租人要求所写的书面承诺书。

9、最终解释权为扬州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承租:

1、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按出租人要求写的书面《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等;

4、填写出租人所提供的《有意向承租扬州火车站游客服务中心摊位报名表》。

二、个人承租:

1、承租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承租人授权委托书;

2出租人交按出租人要求写的书面《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等;

3、填写出租人所提供的《有意向承租扬州火车站游客服务中心摊位报名表》。

 

意向承租保证金(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向出租人交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联系地址

扬州市邗江中路611号。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唐克俊  13092000299  

说明:

1、意向承租人报名后被出租人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出租人将不予退还,同时还须承租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出租人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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