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扬泰油气站招租公告


招租单位

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房屋位置

扬泰公路南侧、江都公交东站西侧

基本情况

土地面积约:1978 平方米、营业及辅助用房面积约400平方米、雨棚面积约129平方米、雨棚面积约129平方米、加油机4台、容量30m3油罐4只等。

租赁期

5

年租金参考价

230万元

报名起止日期

2020628日至20207917时止(工作日)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租公告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从事加油经营三年以上的经验(以营业执照注册期限为准),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合同期内不得转租,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承租方出资添置或更换的设施、设备,租赁期满后其所有权归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租金每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且不得更改房屋结构

7、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必须事先与本单位联系现场看房,再凭招租单位开具的证明到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地址和电话(地址和电话不得随意变更,否则招租单位对该地址的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

3、招租单位证明;   

4、《承诺书》承诺接受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和至招租单位咨询、登记时其提出的条件,并按收费标准向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支付交易费。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竞价方式

一次性书面报价

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联系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财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2055260冯先生  

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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