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扬安办[2012]16号)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促进交通产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全系统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为主要内容,以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加快“三个扬州”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6月10日(星期日)为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日。


为开展好全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集团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为民,副组长:王宁生,成员:张伟、吴忠俊、李小军、杨飞、张啸唯、张斌、钱俊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企业管理处,主要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典型做法、先进经验等及时报送办公室。


四、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安排一个主题进行重点宣传。


1、第一周(6月1日至6月9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召开事故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播放事故案例专题片,举办事故图片巡回展,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等活动形式,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警示教育,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要针对近年来企业内部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同行业典型事故特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第二周(6月10日至16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要围绕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意见》和本次《通知》精神,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各类咨询活动。在各站点及人员密集场所,以戗牌、横幅、宣传画、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有奖答题、文艺演出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3、第三周(6月17日至23日)安全文化周活动。一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利用LED屏全天滚动播放安全生产生活幻灯片和宣传教育警示语。二是在公交、客运车辆车载移动电视上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语,传播安全文化,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第四周(6月24日至30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磨合应急救援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5、开展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6月1日至8月30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举办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1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各单位应积极组织,踊跃参加本次征文活动。扬汽集团、扬港集团、远扬公司必保投稿一篇(征文内容及要求详见苏安办[2012]15号)。


6.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将联合组织“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其主要内容涵盖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7.“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会同工会、共青团组织等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生命之歌”歌咏比赛等活动。组织职工学习观看“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安全宣传展览板等。


五、活动要求


1、今年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项重点宣传活动,加大对活动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把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活动目的。


3、各单位要注重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当前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省市政府部署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活动结合起来,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请各单位将本企业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于5月18日前、7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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