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扬交集发[2011]30号

 

关于切实抓好夏季高温和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所属单位:

      目前正值夏季高温时期,突发性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加之近期频繁发生客运交通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和龙门吊倾覆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努力克服季节性不利因素影响,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就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高温酷暑季节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段,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要针对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问题,研究综合防范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现场遇到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停产撤人。要继续健全完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把各方面工作做到更充分、更扎实、更有效,确保全系统夏季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部位安全检查

      针对当前夏季高温、气候多变的特点,扎实抓好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风、防雷电、防触电、防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夏季“六防”工作,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要按照市安委会提出的“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当前汛期,要加强对港口、车站各类机械设备、防洪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防因雷雨、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途经洪涝灾区客运车辆的GPS安全监控,确保长途客运安全无事故;要强化客运作业、港口运输装卸、人员密集部位消防设施的检查,车站、码头、市场、堆场要达到全覆盖;要深入开展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承包、挂靠车辆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从严整治超速超载、高速公路违规停车下客、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自燃、爆燃事故,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抓紧落实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力争在灾害性天气到来时,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以人为本,抓好高温期间防暑降温

      各单位要统筹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员工因中暑、疲劳等引起各类伤亡事故;对高温潮湿作业场所要切实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嘱安全、送凉爽”等一线慰问活动,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对职工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共同做好“战高温、保安全”的生产安全。

      四、加强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主汛期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在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的同时,还应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相关信息,严禁迟报、瞒报和漏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希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抓好国务院、省市安全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并及时组织好“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安全自查活动,突出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维护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抄报:市安监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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