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公交 安全一路行 ——公交集团开展《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 宣贯会

为健全公共交通治安管理体系,落实公共交通主动防范意识及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联治共治的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机制,公交集团于4月21日上午组织召开《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扬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经纲、公交治安分局公交派出所副所长朱俊俊、公交集团分管安全领导出席会议,公交集团安全保卫部及基层公司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近几年殴打公交车司机、抢夺公交车方向盘、霸占专用座位等热点问题,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经纲从《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进行解读,要求公交车长规范驾驶行为,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保障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同时强调要关注一线车长身心健康,尤其是心理健康,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治理各类风险隐患。

公交集团分管安全领导在认真听取了《条例》宣贯后,表示此次新《条例》对保障公交车长权益和规范公交安全营运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并就进一步做好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和行车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公交集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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