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再获“2017年度扬州市农村扶贫开发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扬州市农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集团公司荣获“2017年度扬州市农村扶贫开发先进集体”称号,目前已连续2年获此殊荣。

2017年,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商讨有关事宜,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帮扶目标,研究项目发展方向,由于帮扶对象朱堆村位于高邮、宝应、兴化三县市交界处,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基础薄弱,但农业发展有特色,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朱堆村调研后,因地制宜,明确以建设为民服务的项目为抓手,帮助经济薄弱村增收。“十三五”期间,集团公司将重点调研论证粮食烘干设备项目、务农用具服务农田项目、粮站项目、蔬菜光伏互补项目及智能化育秧房等项目。

2017年,集团公司通过充分调研认为朱堆村是以种粮为主的农业村,全村耕地总面积达8000亩,推进该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成立农机合作社,不仅可以为村民提供机械化服务,而且可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高邮市临泽镇朱联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7年4月28日,主要从事农田机械作业,植保服务,出资总额100万元,其中朱堆村出资51万,占股51%;部分村组干部、种粮大户出资49万元,占股49%;合作社采取集体+个人的经营模式,通过农机服务产生利润,按股份进行分红。截止12月底,合作社已投入76.66万元购置了9台插秧机、1台植保机、1台育秧流水线(去除国补),投入3.5万元对存放机械的村600多平米闲置旧厂房进行了改造。全年机插秧农田约4000亩,小麦统防统治约2000亩,合作社总利润达6万元。(投资发展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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