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任务

7月17日,随着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的颁发,集团公司所属二级企业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和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圆满完成。

2017年11月初,市国资委通知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各级子企业)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自市国资委下发通知后,集团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公司制改制工作列入月度重点事项,并将相关工作纳入考核范畴,确保任务完成。要求涉及公司制改制工作的两户二级企业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和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分别成立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改制方案,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和时间表,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工作部署以来,集团公司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讨改制工作相关议题。研究确定改制总体框架意见,坚持合法性、稳定性和科学性的原则,以规范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内容,建立健全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规范职务设置、明确职责权限,制定议事制度、完善运作机制。同时强调将企业党建工作全面嵌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改制进程中,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和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通过资产评估,注册资本金分别增加至64261.256773万元、12500万元,通过改制补充了企业资本金,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改制过程中,在市国资委的指导支持和市工商局的协调帮助下,两户企业于7月完成工商注册,全面完成市国资委下达的公司制改制工作任务。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正式更名为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正式更名为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此次公司制改制既是交通产业集团系统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公司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也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前置性条件。通过公司制改制让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和动力,助力集团公司跨越式战略发展。(投资发展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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