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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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9月25日,集团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凌卫东对集团全系统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提出要求。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宣贯会上,集团安全管理部就新《安全生产法》修改背景、意义、主要修改内容进行了解读,从完善工作原则要求、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职责、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六个方面进行了集中学习。集团副总经理徐文忠就落实好此次宣贯会要求各单位迅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分层次、分岗位、多形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序。

凌卫东指出,当前集团全系统正处于复工复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阶段,加之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安全生产形势复杂多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他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把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要求的落实,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和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准确把握重点内容。要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信息化管理,做好行业从业人员身体和心理的人文关怀,同时要加强劳务派遣、外包等相关人员的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三是切实强化履职担当。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等各项制度,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管理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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