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规定,将择优建立对集团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入围服务商。
二、服务内容
本次建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库,主要服务内容为: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期间集团内所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及其他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确定入围供应商方法
采用合格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资料的中介机构且满足本公告第四条全部条件的即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库成员单位(实行每年更新)。具体业务分配办法及咨询费支付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四、合格条件
1、具体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需在扬州市范围内(注册地在扬州市范围外的造价咨询企业须在扬州设有分支机构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扬州分公司营业执照、营业场所及备案证明(若有)。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
3、2015-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为4A级及以上(在扬设立分支机构的咨询人,其扬州分支机构的信用评价结果同时需为4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评价结果证书。
4、2017年度经营性收入500万以上(在扬设立分支机构的咨询人,以扬州分支机构收入为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拟投入的主要咨询人员不少于7人,全部具有住建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中安装专业至少有一名,均为投标人(或其扬州分公司)正式员工;提供造价师执业资格及注册执业证书、2018年5月至7月为其缴纳社保的材料。
6、企业近三年应全部具备以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型的业绩: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跟踪审计、结算审核项目。各咨询类型的业绩要求为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须达到1.5亿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或1亿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或桥梁)工程;(业绩按咨询合同日期在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内为准,预算编制或跟踪审计工程造价以咨询合同上标明的建安投资金额为准,结算审计以审定单中审定金额为准,跟踪审计可为在建项目,预算编制和结算审计须为完工项目)。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结算审计项目还需提供审定单
7、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政府投资工程业务;近三年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组所有成员未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提供承诺函、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时间从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一份),所有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核对。原件单独封装,并列明清单便于评审查找。
五、递交资格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地址: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三楼)。
2、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11点。
六、入库资格审查由集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七、本公告及补充通知、答疑、评审结果等发布媒介
唯一发布媒介http://jtcyjt.yangzhou.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文
电话:0514-87806779
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