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扬州市东部综合客运枢纽室外供配电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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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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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扬州廖家沟以东,曙光路以西,文昌东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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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建筑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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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价 |
65.92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质量要求 |
合格,满足扬州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
工期要求 |
30日历天 |
最大单体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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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开工竣工 |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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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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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 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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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资质等级 |
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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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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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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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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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3月~2020年5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9)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招标要求;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设置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1)投标人需承诺:帮助发包人完成:1、办理市政管理部门破路手续;2、办理交警部门封路手续办理;3、协调好周边各方面矛盾;4、工程完工后负责办理供电部门的验收手续。 2)近3年(2017年元月)以来承担过 65万以上的类似供电室外配套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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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0年6月 28日-2020年7月 2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标书费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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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章)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2020年6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