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园路生态停车场工程(临时)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次)

一、工程名称:体育公园路生态停车场工程(临时);

二、建设单位: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程地点:邗江区体育公园路,党校东侧;

四、工程概况:面积约61958平方米,投资额约11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自支,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为100天,监理合同22万元,预计开工日期2018年3月;

五、招标内容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方、排水、给水管网、道路、强电、弱电(管道预埋)、绿化景观、亮化、停车位、管理用房等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类别: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七、投标人登记要求:

1、报名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规定;

2、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八、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18年3月25日;

九、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登记;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5楼509室;

十、资格审查:

1、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法。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专业人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项目总监须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省内市外企业应提供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截止时间的项目总监在当地招投标监管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对总监在手工程进行核查;

(8)外地企业在资格审查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在核验表一致;

(9)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0)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9月~2018年2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总监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书面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11)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评标细则:采用随机抽取法:见《邗江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摇号确定承包人规则》;

十二、其他:

1、投标登记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jtcyjt.yangzhou.gov.cn/

点击“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2、本工程的投标登记时间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一致为: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5日(逾期不予登记且不予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投标人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5楼509室领取;

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5日上午11:00时;

方式:书面、传真、电子邮件;

4、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8年3月25日下午17:30时前;

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邮箱获取或书面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9:30

6、开标时间:2018年3月26日9:30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5楼会议室;

8、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509室

联系人:赵秀文  电话:1762585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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