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中路551号建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江中路551号建筑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项目委托人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子江中路551号(原天虹大酒店)

2.2 工程规模:约10000㎡

2.3 招标范围:扬子江中路551号建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以实际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为准,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本工程暂估建安投资额约45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77.1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等相关或相近专业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2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1 12月至2022 2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 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项目编码为:3210032202140102,外地监理企业来扬可用此编码备案,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3.10.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时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采购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4 22 9 30 分,地点为地点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9号--扬州设计大楼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yzjtcyjt.com/joomla/)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 地    址:扬州市润扬北路9号           

邮  编:225000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赵工联 系 人:李斌                          

电    话:           电    话:0514-8711677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 3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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