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公交专用轮胎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来源自筹,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YZRXZX-2026052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专用轮胎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交集团全新正品公交专用轮胎采购。公交专用轮胎,适用于城市道路,全钢轮胎,加深花纹,加宽胎面,加厚胎侧,保证该轮胎有较好耐磨性以及有效地防止公交车辆靠站的路肩对轮胎胎侧造成损坏。
2、项目预算:381万元/年。最高限价为381万元/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实际使用量以采购人通知交货清单为准,以单价乘以数量按实结算。
3、采购需求:采购轮胎型号11R22.5-16、275/70R22.5-18、295/80R22.5-18等,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2年(其中含中标新合作品牌的六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后,供货单位货品完全满足使用需求,无违约失信行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1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1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投标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投标货物必须获得国家CCC认证(中国强制性货物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时间: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邮箱zc@yzrxgc.cn
3、售价:0元/份,本项目不收取材料费。
4、方式: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原件开标带至现场)。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5、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6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文件应为正本盖章后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本文件(或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或演示用的电子媒体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开发西路232号
联系方式:赵经理 0514-8097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联系方式: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李工
电 话:1309209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