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质量安全专项服务招标文件

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质量安全专项服务 

1.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扬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40%+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安全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

2.1.2建设规模: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线路长为30.40公里,设车站8座,其中地下站5座,分别为万年路站、工农路站、天宁大道站、站南路站、扬州西站;高架站3座,分别为仪征开发区站、朴席站、汊河站。扬州西停车场出入场线在朴席站至汊河站区间接轨。上述项目概况如有变化,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1.3最高投标限价:384.78万元。

2.1.4服务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范围内所辖工程投入初期运营为止。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质量安全专项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关于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技术咨询或工程验收技术咨询或质量安全状态评估服务或监理服务等类似服务类型的项目。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

3.5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3.6其它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招标文件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4.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每天9:00--17:00。

6.2获取方式: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宁扬城际扬州段调度中心(扬州市邗江区G328连接线与胡庄中心路交叉口往东北约160米)建设管理公司办公楼获取招标文件。领取资料前须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递交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网站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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