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工程招标人对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40%+60% ,保险经纪人为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项目概述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线路长度30.40km,其中地下线10.12km,高架线19.93km,地面线0.35km。该段共设站8座,其中地下站5座,分别为万年路站、工农路站、天宁大道站、站南路站、扬州西站;高架站3座,分别为仪征开发区站、朴席站、汊河站。线路在朴席站至汊河站区间接轨设扬州西停车场,朴席牵引电力合建所 1 座,扬州西停车场出入场线在朴席站至汊河站区间接轨。上述项目概况如有变化,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保险招标范围为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项目估算价:33,174,027元

项目服务期限: 

(一)建筑安装期(包括试车期): 

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全线通车试运营开始时止。

对在上述期限到期后进场及上述期限到期后未调试完成的车辆,本保险继续承保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试车车辆损失及其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和/或人身伤亡。有效期自车辆进场时起,至车辆调试完毕上线运营时止。

本保险工程全线通车初期运营开始后,对于本保险工程未完工的项目和/或其之部分和/或被保险人对本保险工程进行改扩建等项目,保险人同意按照本保险工程建筑安装期适用的承保条件继续承保上述项目,保险人不再另外收取保险费,但上述项目应包含在本保险工程总概算中。双方进一步约定,在本保险工程全线通车初期运营之时起36个月内,本保单自动承保上述项目:超过36个月时,被保险人应在上述项目开工前向保险人申报。

(二)保证期:

自建筑安装期保险期限结束向后顺延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若全线通车初期运营时,仍存在部分工程未完工,则该部分工程保证期从其完工时起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一级法人资格和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资格;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公司,必须是经过一级法人单位授权的江苏省分公司(一级企业法人投标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书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2投标人的一级法人单位具有中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物质损失保险金额大于50亿)的承保业绩(不含再保险分入业绩)(①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与项目关系的保险合同协议书、保险单、《共保协议》(如有)复印件。②认可投标人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③独家承保或首席或者共保业绩均予以认可);

3.3投标人的一级法人单位资本金加公积金之和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资本金系外币的,以招标文件发出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提供银保监会最新核准资本金的批文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资本金与公积金以2021年12月底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如在2021年12月底后有重大财务数据变动,且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证明文件的,以变动后的数据为准。)。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获得投标人的一级法人单位授予不低于每次事故RMB5000万元(乘以承保比例)的独立理赔决策权;

(2)具有10年以上保险工作经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8月—2023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担任过一项工程保险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中未出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任职、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可总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将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2申请人不允许釆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4.3申请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4.4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 3  9 日至2023年 3  15 日9:00-17:00。

5.2获取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一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宇文  15298395279

5.3获取方式:

(1)授权委托书:

若投标人为总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若投标人为授权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及授权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采用A4纸打印的投标人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公章)。

5.4纸质版文件现场领取,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3 月 29 日14 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格式部分满分为0分、经济部分满分为4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60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29 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gqcg/lm_list.shtml)”、“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yzjtcyjt.com/joomla/)”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10、其他

招标人可能会对本招标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招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11、招标联系人

招 标 人: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

联 系 人:韩苗

保险经纪人: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苏宁慧谷E06栋704室

联 系 人:薛宇文    联系电话:1529839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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