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扬州市市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市区公共、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区等四类停车场使用管理进行规范。为加强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引导市民建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有偿使用等观念,交通停车场公司五一节假日期间在何园停车楼、徐凝门大街开展《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在停车楼入口处搭建《条例》宣传台,逐一向路过市民、进场车主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回答了“哪些地方可以停车?遇到机动车停车收费不执行标准和不文明停车等行为怎样投诉举报?……”等市民关心的停车问题,引导市民 “学法懂法守法”,增强守法意识。还深入停车楼内清扫停车临时垃圾、捡拾烟头,清理被灰尘粘身的公共设施等,为附近车主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停车环境。
同时,志愿者们走进徐凝门大街,对临时停车的车主进行《条例》发放和宣传,向市民科普了停车收费须提供合法票据,明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间等信息;对收费管理员进行了再次培训,强调必须遵循“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法,严格实施停车收费“五统一”标准;对街边商户进行了《条例》讲解,特别对擅自设置、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解释宣传。
下一步,交通停车场公司将继续开展《条例》宣传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扬州停车行业领头羊的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关心、关注、支持停车管理相关工作,共同改善城市停车条件,为“好地方”扬州迈上新征程尽一份力!(拟稿:龚洁;审核: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