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主席团成员、职工代表组长联席扩大会议

3月3日上午,公交集团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主席团成员、职工代表组长联席扩大会议,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各职工代表组长及部分职工代表计51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对《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工资发放的实施办法》及《职工奖惩办法(试行)》修订建议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由集团工会副主席孟雪莲主持,人力资源部经理程慧、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马昌伟分别对《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工资发放的实施办法》和《职工奖惩办法(试行)》修订建议进行了说明。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曹江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审议过程中,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交通产业集团工作部署,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在有序保障公交运营的同时,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控制人力成本。在企业关爱职工的同时,职工也应关心企业的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战胜困难,共度难关。本次《职工奖惩办法》修订,根据公司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在修订前通过向各部门负责人发放征求意见稿,适当调整了细则条款,对于一些不适用的条款适当的删除,针对管理中新出现的问题,适当的新增条款。

经表决,全体与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工资发放的实施办法》及《职工奖惩办法(试行)》修订建议方案。

曹总在讲话中指出,职工工资的调整发放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确保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同时对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调控情况向职工讲细、讲透;二是要认真做好统计和核发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三是人力资源部要牵头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工作。

会议强调,职工奖惩办法的修订,切实维护了职工的整体利益,为加强企业管理提供抓手和强有力依据,修订条款经过律师的严格审核把关,公司将认真按照法律执行,进一步弘扬正气,狠刹歪风,更好地保障公司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王佳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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