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扬州协同创新研究院(2层、12-13层)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扬州协同创新研究院(2层、12-13层)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YZJTWT202105001

二、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说明:本次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以及提供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等。供应商必须确保供应的家具符合采购家具清单的产品描述(详见招标文件中“家具采购清单”)及相关的技术质量标准,

2.项目预算:  160 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6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1. 交货时间:中标后 30日历天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 4. 交货地点:现场甲方指定的位置。
  3. 样品:本项目须提供样品。样品要求详见第五章评分标准部分并与现场已有家具样式一致。样品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并摆放整齐,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样品将不予接收。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勘查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5号(江广智慧城东苑1号楼)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17625855816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一)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5月 26 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jtcyjt.yangzhou.gov.cn/)”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 26 日至2021年6月 1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317958332@qq.com)获取招标文件(原件开标时带到现场),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6月 15 日上午 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 6月 15 日 上午 9 :30

开标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912120715

邮箱:317958332@qq.com

九、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 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体健康确认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4. 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5. 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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