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启动2021年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是全国第20个、我省第28个“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根据国家、省、市安委办工作部署,近日,集团印发通知,就全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

紧扣主题主线,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集团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层各级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同时,通过安全知识测试、安全例会、专家宣讲等形式,重点向从业人员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突出重点领域,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各企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通过开展联合大检查、自查互查、邀请安全专家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把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应用有机融合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强化营运车辆主动预警能力建设,通过现代技防手段,加强对长途客车、城市公交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管。

推进任务落实,助力我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围绕“城市安全、美好生活”主题,落实我市创建国家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具体部署,助推创建工作市级复核、省级评议的顺利开展。组织各所属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在综合客运枢纽、公交场站、停车场、营运车辆等区域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切实增强公众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强化宣传引导,深入营造全系统安全文化氛围。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参与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各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客运枢纽、深入群众,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展览展示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综合运用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随手拍”功能,发动社会群众、全系统企业职工开展有奖举报,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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